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的程序及内容:
一、程序
1. 提出预验收申请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合同;
(5)施工过程中变更的资料;
(6)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报告;
(7)施工过程中验收记录;
(8)其他相关资料。
2. 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预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
(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3)检查工程资料;
(4)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汇报;
(5)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整改及复查
施工单位根据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建设单位收到复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 预验收合格
复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预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告知相关单位。
二、内容
1. 工程实体质量
(1)结构安全、稳定;
(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保温、隔热、通风、采光、照明、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3)装饰装修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设备质量合格;
(4)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齐全。
2. 工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合同;
(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资料;
(4)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报告;
(5)施工过程中验收记录;
(6)其他相关资料。
3. 施工单位汇报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过程及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4)工程质量总体评价。
4. 预验收小组意见
预验收小组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施工单位汇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预验收意见。
通过以上程序和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可以有效确保工程质量,为工程竣工验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