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事业单位自动离职办理退休视同交费及工龄的最新规定,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自动离职定义:自动离职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职,或虽经单位批准但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
2. 视同缴费:对于自动离职后重新返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通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对于自动离职前在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自动离职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并参加了社会保险,这部分年限一般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3. 工龄计算:
工龄是指个人从事工作的年限,包括连续工龄和间断工龄。
对于自动离职后重新返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自动离职期间的间断工龄,如果重新就业并参加了社会保险,这部分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
4. 具体操作:
个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对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根据规定,对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工龄进行认定。
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若干规定》
福建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需详细了解,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