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建(即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 聘用单位:须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聘用单位,且该单位须在浙江省内注册。
3. 劳动合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4. 社保缴纳:在聘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
5. 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无因违规行为被吊销或注销注册的情形。
6. 个人信用: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7. 专业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8. 身体健康: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工程建设的身体条件。
9. 继续教育:部分专业领域可能要求在申请注册前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1. 准备好上述所有材料。
2. 向聘用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颁发《浙江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