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提供的关于撤诉理由的一些写法建议:
一、双方已达成和解
可以说明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积极沟通和协商,就争议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并且已经实际履行或者有明确的履行计划。因此,为了节省司法资源,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程序,申请撤诉。
例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已就相关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已按照协议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义务也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基于此,我方认为继续诉讼已无必要,特申请撤诉。”
二、原告自身情况变化
可能是原告的诉求发生了改变,或者自身经济、生活状况出现变化,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诉讼。
比如:“由于本人近期工作变动,需要前往外地长期出差,无法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诉讼。同时,经过重新审视自身诉求,认为通过其他非诉讼途径更能有效解决问题,故申请撤诉。”
三、证据不足或考虑重新收集证据
表示在诉讼准备阶段,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需要重新收集证据或者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所以决定先撤诉。
如:“经过庭审,我方认识到目前所提供的证据存在不足,无法有力支持诉讼请求。为了更加充分地准备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申请撤诉,待证据完备后再行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理由应当真实、合法、合理,并在撤诉申请中清晰、准确地表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