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体考三级跳远规则基本遵循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田径竞赛规则》,以下是三级跳远的基本规则:
1. 场地要求:
跳远沙坑长度至少为36米,宽度至少为4米。
跳远沙坑前缘应有明显的标记,标记线与沙坑前沿相距至少5米。
跳远沙坑后缘应有至少2米的缓冲区。
2. 运动员准备:
运动员应站在起跳线上,起跳线与沙坑前沿平行。
运动员在起跳前不得踩踏起跳线。
3. 起跳:
运动员从起跳线开始,用单脚或双脚进行起跳。
起跳后,运动员不得再次接触地面,直到完成三级跳远。
4. 三级跳远顺序:
三级跳远分为三个阶段:单足跳、跨步跳和跳跃。
单足跳:运动员从起跳线起跳,落地时只能用一只脚。
跨步跳:运动员在单足跳的基础上,落地后用另一只脚进行跨步跳。
跳跃:运动员在跨步跳的基础上,落地后用双脚进行跳跃。
5. 测量成绩:
跳远成绩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厘米。
跳远成绩的测量点为运动员落地时身体最接近沙坑前沿的点。
6. 犯规:
运动员在起跳前或起跳过程中踩踏起跳线。
运动员在起跳后再次接触地面。
运动员在三级跳远过程中离开沙坑。
7. 比赛规则: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预赛成绩最好的运动员进入决赛。
决赛采用一次性跳跃,成绩最好的运动员获胜。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规则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查阅最新的《田径竞赛规则》或咨询相关体育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