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具体来说,它反映了事业单位在完成其职能过程中,非财政补助收入(即非财政性资金收入)与相关支出之间的差额。
事业结余的计算公式通常为:
事业结余 = 事业收入 + 上年结余 + 其他收入 事业支出 上年结余
其中: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上年年末的结余余额。
其他收入是指除事业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它有助于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自给能力和经济效益。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决算中,事业结余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