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高考舞蹈录取规则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结合:舞蹈类艺术生需要同时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录取时,会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 专业课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省定的舞蹈专业课最低分数线。这是进入下一轮录取程序的前提。
3. 综合成绩排名:对于达到专业课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
4. 招生计划:各高校会根据自身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满额。
5. 专业加试:部分高校可能会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进行专业加试,以进一步考察其专业水平。
6. 志愿优先原则: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
以下是具体可能涉及的几个方面:
专业课分数线:每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会公布舞蹈类专业的省控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此分数线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考生还需达到省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加权平均分:一般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比重会有所不同,具体比重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
录取批次:舞蹈类艺术生录取通常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批次。
专业加试:部分高校会针对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进行专业加试,考生需参加并通过专业加试才有资格被录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通知,以确保准确了解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