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被单位除名的人员通常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这是因为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被除名通常意味着该人员因违反单位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表明其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或工作能力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报考公务员的人员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身体健康;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被单位除名,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因此可能会影响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政策规定,以及具体单位的处理结果。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