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业编岗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通警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交通,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
2. 事故处理民警:专门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等工作。
3. 巡逻警察:负责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治安问题,维护社会治安。
4. 交通秩序管理:负责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管理,以及交通设施的维护。
5. 交通规划与设计:负责交通规划、道路设计、交通工程等项目的研究与实施。
6. 交通科技应用:负责交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7. 交通宣传教育: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8. 交通法制: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9. 车辆管理:负责车辆登记、驾驶证核发、车辆年检等工作。
10. 交通设施维护:负责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维护保养。
这些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名称和分类。具体岗位设置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