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福建省机关单位办事部门的放假安排通常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致。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放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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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假时间:
春节:1月21日至1月27日,共7天。
元宵节:2月15日(星期六)放假,与周末连休。
2. 可以办事的时间:
春节假期期间,机关单位一般不安排工作,因此无法办理业务。
元宵节当天,部分机关单位可能会安排值班或提供紧急服务,但具体是否提供服务以及服务时间,需要根据各单位的具体安排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放假安排和可以办理业务的时间可能会因单位而异。建议您在假期前,通过福建省机关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具体单位的放假安排和值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