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村民小组副组长最新的规定如下:
1. 选举产生:村民小组副组长应当由本小组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任职资格:担任村民小组副组长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3. 任期:村民小组副组长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4. 职责:村民小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
协助村民小组长开展工作;
组织本小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协调本小组村民与其他小组村民的关系;
及时向村民小组长报告本小组的工作情况。
5. 罢免:如果村民小组副组长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村民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
6. 培训: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村民小组副组长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修订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