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政策,辽宁省公务员退休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1. 丧葬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制度的决定》,公务员退休后去世,其丧葬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 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根据公务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和职务等因素确定,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退休前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40%发给;
退休前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50%发给;
退休前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40年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60%发给;
退休前工作年限满4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70%发给。
上述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还需根据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有变动,请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公务员退休后的其他福利待遇,如退休金、医疗待遇等,也会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