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如果已经参加过某次公务员招录的面试,并且该次招录已经结束,那么一般情况下,该申请人是不可以再次参加同一职位的面试的。这是因为公务员招录遵循的是“一次一招”的原则,即一个职位的一次招录过程结束后,申请人不能再以相同条件参加该职位的下一轮招录。
但是,如果招录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
1. 原先的面试成绩无效或被取消;
2. 原先的录用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
3. 公务员职位有空缺,需要重新招录。
在这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能会被允许重新参加面试。
具体是否可以参加,需要根据当年招录公告中的具体规定以及组织招录的公务员局的实际操作来确定。因此,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招录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招录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