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根号六(-√6)本身已经是一个化简的形式。根号内的6是一个质数,不能进一步分解成两个相同因数的乘积,因此不能进一步化简。
如果需要以分数形式表示,可以写作:
-√6 = -√(2 3)
但是,由于2和3都是质数,无法进一步分解,所以这个形式已经是尽可能的简化。
如果需要用有理数表示,那么可以将其与一个适当的平方数相乘,以消除根号,但这样会引入一个新的有理数因子。例如:
-√6 = -√6 √6 / √6 = -6 / √6
这里,-6 / √6 是有理数形式,但是它仍然不是最终的简化形式,因为分母的根号6可以进一步化简为√6,得到:
-6 / √6 = -6 √6 / 6 = -√6
所以,-√6 本身已经是最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