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简称,是中国政府机关人事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指的是某些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在人事管理方面参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公务员编制。
具体来说,行政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岗位设置、考核、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公务员的相关制度执行,但在编制管理、退休待遇等方面则不完全相同。这种管理方式主要是为了适应某些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在职能定位、人员构成、工作性质等方面的特殊性。
行政参公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
2. 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3. 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通过行政参公管理,既能够保证这些单位在履行职能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又能够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