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北京大学恢复高考招生,当时的专业设置如下:
1.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考古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等。
2. 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等。
3. 法学院: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
4. 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5. 管理学院:会计学、企业管理等。
6. 理学院: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地质等。
7. 工学院: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8. 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
9. 农学院:农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等。
1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
以上仅为部分专业,北京大学当时还设有其他学院和专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大学的专业设置有所调整和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