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规定,事业单位的招聘一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选拔具备相应能力的人才。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通常有以下规定:
1. 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或者直接从事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纪律审查岗位。
2.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的岗位招聘通常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即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因此,如果父母所在的单位招聘事业编,理论上子女是可以报考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开招考:父母单位必须按照公开招考的程序进行招聘。
岗位性质:子女报考的岗位不与父母的岗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也不属于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纪律审查等敏感岗位。
符合条件:子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
虽然理论上可以报考父母单位的事业编,但具体是否可以报考,还需要根据实际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