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公务员加班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规范公务员加班和休息休假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下是重庆市公务员加班规定的大致内容:
1. 加班原则:公务员加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加班时间不宜过长,并确保不影响公务员的健康和休息。
2. 加班审批:公务员加班需要按照单位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班。
3. 加班工资:公务员加班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公务员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4. 加班时间:公务员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每周36小时,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月36小时。
5. 加班补偿:公务员加班达到一定时限后,单位应当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
6. 特殊情况:对于紧急、重大的工作任务,公务员应当服从工作需要,加班工作。
7. 休息休假:公务员应当享受法定的休息休假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等。
请注意,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地方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