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批录取的顺序通常如下:
1. 志愿填报:考生根据自己当年的高考成绩和意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
2. 高考成绩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会公布考生的高考成绩。
3. 投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按照一定的规则将考生信息传递给招生院校。
4. 院校审核:招生院校根据自身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对投档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5. 录取顺序:
志愿优先:通常情况下,招生院校会先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等。
分数优先: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存在多个招生院校的同一批次,且考生分数相同,那么会按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专业优先: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部分院校可能会优先考虑专业志愿,即先录取报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考生。
6. 预录取: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被预录取。
7. 录取结果公布:省级招生考试院将各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在网上公布正式录取结果。
8. 补录:如果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省级招生考试院会组织补录,为未录取的考生提供第二次机会。
不同省份和院校的录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顺序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