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家庭具有深圳市户籍,且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深圳市户籍满3年;
2.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数值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为准);
3. 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以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布为准);
4. 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通过商品住房交易、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有住房;
5. 申请家庭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具体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下是一些补充说明:
1. 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含离异、丧偶子女,但未再婚的)、父母;
2. 申请家庭成员中若有非深圳市户籍的,则该家庭成员需持有深圳市居住证;
3. 申请家庭如有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家庭如有父母,需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5. 申请家庭如有离婚、丧偶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要求以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