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同分排序规则是指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需要进一步区分排序时采用的规则。不同省份的具体规则可能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同分排序规则:
1.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通常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 综合成绩排序:如果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可能按照综合成绩(如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进行排序。
3. 选考科目成绩排序:如果综合成绩仍然相同,则可能按照考生选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省份可能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平时成绩、社会实践等。
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部分省份会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6. 志愿填报顺序:如果以上规则仍然无法区分,可能会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排序。
以下是一些具体省份的排序规则示例:
北京市:首先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综合成绩排序,再相同则按选考科目成绩排序。
上海市:首先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综合成绩排序,再相同则按选考科目成绩排序。
浙江省:首先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综合成绩排序,再相同则按选考科目成绩排序。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排序规则请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