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替补和补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1. 替补:
定义:替补是指在公务员考试中,当某个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成绩排序,从该岗位未录用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的人员。
条件:替补通常发生在拟录用人员放弃职位、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出现其他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时。
程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需要从该岗位未录用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2. 补录:
定义:补录是指在公务员考试中,当某个岗位的拟录用人数不足时,从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充录用的过程。
条件:补录通常发生在某个岗位的拟录用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时。
程序:会根据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果人数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录用。
总结:
替补是在拟录用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从未录用人员中按成绩递补。
补录是在拟录用人数不足时,从未录用人员中按成绩补充录用。
两者都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