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遇到困难或需要帮助时,可以寻求以下部门的帮助:
1. 残疾人联合会(残联):这是专门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国家机构,负责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康复服务、就业促进、教育支持等工作。
2. 民政局:负责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救助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
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5. 教育部门:负责残疾人的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6.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7. 司法部门: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残疾人出行便利。
9. 交通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出行。
10. 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
在具体解决问题时,残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咨询和求助。同时,也可以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等渠道寻求帮助。在求助过程中,要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