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规定如下:
一、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定义
检测机构异地检测是指检测机构在非注册地(或非备案地)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测的活动。
二、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条件
1. 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或备案地)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申请表;
(3)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情况说明。
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期限
1. 检测机构异地检测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 检测机构异地检测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在异地检测,应当重新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四、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管理
1.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应当遵守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应当确保检测质量,不得伪造、篡改检测数据。
3.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4.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如违反相关规定,由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五、检测机构异地检测的终止
1. 检测机构异地检测期限届满后,检测机构应当终止异地检测活动。
2.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如因故需要终止异地检测活动,应当提前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 检测机构在异地检测期间,如被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终止异地检测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异地检测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