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为己任”和“见利思义”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重要观念,出自《论语》。

“仁为己任”的意思是指将仁爱之心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强调个人应该把仁爱、正义等道德原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将仁爱精神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见利思义”则是指在面对利益诱惑时,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道德义理。这里的“义”指的是道德和正义,意味着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不能违背道德和正义的原则。
这两个观念共同强调了道德修养和道德行为的重要性,是儒家倡导的“仁爱”和“正义”的体现。在现代社会,这两个观念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醒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