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在京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档案的提供,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档案收集:
个人档案:首先需要收集个人的完整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工作档案: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职务变动审批表等。
2. 档案审核:
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
3. 办理退休手续:
准备好审核通过的档案材料,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4. 提供档案:
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档案材料:
退休审批表:由单位填写并盖章,确认退休人员身份。
退休证:领取退休证后,需将退休证复印件放入档案。
养老保险手册:记录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医疗保险手册:记录个人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5. 档案存档:
办理完毕后,档案将被存档。非京籍在京退休人员的档案一般由原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管。
6. 后续服务:
退休后,如需查询或使用档案,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单位或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