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在报损时估计有部分残值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1、首先,需要对非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确认实际损失的数量和金额。接着,估计并确认残值部分,即这部分库存商品在报废后还能回收的价值。帐务处理:损失部分:根据损失的原因,将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或责任人员赔偿后的净损失,分别记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2、另外,如果报废存货为保税料件,还需至海关补缴关税、增值税以及缓税利息,同样,如该保税料件为非正常损失,则补缴的增值税不能抵扣需进行转出。
3、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库存商品。这一步是为了在账面上反映出库存商品的损失,并将其暂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进行转出处理:残料价值入库:借原材料,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若损失商品有残值,需将其计入原材料科目。
4、存货的损失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不同的帐务处理方法:保管中发生的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借:管理费用,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毁损,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5、调账,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审核。
6、货物在运输途中如果发生短缺,那么这是属于过失人的损失,应当向过失人进行索赔,不计入“采购成本”科目中。如果是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当将扣除保险赔款和可回收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科目中进行核算。
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1、存货非正常损失主要分为自然灾害损失和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确定损失性质及处理原则:自然灾害损失: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且事后有证据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无需转出。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后,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管理不善损失:如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2、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可单独作为一项计入“营业外支出”,而是作为存货成本减少的一部分间接计入。处理程序如下:正常损失确认的当月:首先,在会计分录中,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过渡,记录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及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3、对比两种方法,第二种方法可少缴增值税。筹划建议:在进行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时,企业应综合考虑税法规定和会计原则,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以达到合理筹划税务的目的。企业应详细记录存货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包括损失的原因、金额、处理方式等,以便在税务申报时提供准确的信息。
存货发生非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1、存货发生非常损失的账务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损失 账务处理:首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进行过渡,贷记相关存货科目及可能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非常损失造成的存货损毁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确认非正常损失并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操作时,应将涉及的进项税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账户。
3、根据增值税条例,非正常损耗所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这意味着,当存货发生非常损失时,其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继续抵扣。关于毁损存货进项税转出的两种观点 观点一:认为存货毁损与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霉烂变质”不同,且税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需要转出进项税。因此,可以不作转出进项税的处理。
4、管理不善损失:如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原因不明损失:应先查明原因,若确定属于管理不善则按管理不善损失处理;若属于自然灾害等则按自然灾害损失处理。
5、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发现存货损失时: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原材料。这一步是为了记录存货的减少,并将其暂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等待进一步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存在残料时:借原材料,表示残料的价值被回收并计入原材料科目。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账务如何处理
1、首先,需要对非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确认实际损失的数量和金额。接着,估计并确认残值部分,即这部分库存商品在报废后还能回收的价值。帐务处理:损失部分:根据损失的原因,将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或责任人员赔偿后的净损失,分别记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2、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后,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管理不善损失:如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3、根据查明的情况,如果损失是由责任人造成的,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向责任人追款;无法追回的部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具体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这里,“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4、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损失 账务处理:首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进行过渡,贷记相关存货科目及可能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对比两种方法,第二种方法可少缴增值税。筹划建议:在进行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时,企业应综合考虑税法规定和会计原则,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以达到合理筹划税务的目的。企业应详细记录存货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包括损失的原因、金额、处理方式等,以便在税务申报时提供准确的信息。
6、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将损失记录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中,借记该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接下来,为了反映企业在非正常损失中承担的责任,需要将这部分损失从企业的利润中扣除,即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