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职称等级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png)
1. 初级职称:
科员:负责具体工作,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助理:协助科长、主任等领导工作,参与决策。
2. 中级职称:
主管:负责部门或科室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科长: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3. 高级职称: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部分管理工作。
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具有较大的管理权限。
4. 特级职称: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部分管理工作。
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具有最高管理权限。
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具体职称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分类。随着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职称等级设置和晋升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