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参公单位吗 乙知网 V管理员 /2025-04-07 12:30:23/6阅读 0407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常不是参公单位。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其工作人员的待遇和晋升等通常按照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在中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因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属于参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