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是指负责全国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单位: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
3. 各地级市、自治州、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
4. 各县(市、区、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
5.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 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测、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工作。
7.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行政管理体系,确保全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