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简称USC)和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是美国联邦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和内容有所不同:
1. 美国法典(USC):
定义:美国法典是对美国宪法、国会通过的法律以及某些行政命令的汇编,它将法律按照主题进行分类和编号。
内容:主要包含永久性的法律,即那些没有时效性的法律,这些法律通常涉及美国的基本政策和程序。
更新:美国法典每年都会更新,以反映新通过的法律和已修改或废除的法律。
目的:为立法机构、法院、法律专业人士和公众提供一份易于查找的法律文本。
2. 美国联邦法规(CFR):
定义:美国联邦法规是联邦政府各机构制定的规章和规则的汇编,这些规章和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主要包含联邦政府的行政命令、部门规章、行政程序等,涉及政府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监管。
更新:美国联邦法规也每年更新,以反映新的规则和已修改或废除的规则。
目的:为公众提供一份关于联邦政府如何实施法律和政策的指南。
具体区别:
性质不同:USC是法律,CFR是规章。
内容不同:USC包含国会制定的法律,CFR包含政府机构制定的规则和程序。
时效性:USC中的法律通常具有永久性,而CFR中的规则和程序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更新频率:两者都每年更新,但USC的更新通常滞后于CFR,因为法律的变化通常比行政规则的变化更缓慢。
USC是法律的基础,而CFR是政府如何执行这些法律的具体指南。两者都是美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服务于不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