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如果因为生病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不会直接因为生病而辞退。试用期是公务员入职后的一个考察期,主要是为了考察其是否适合担任公务员职位。
如果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因病需要休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休病假:公务员因病需要休养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病假制度申请休病假,病假期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适当调整工作:对于因病不能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可以根据其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适当调整工作内容或工作量。
3. 重新评估:在公务员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重新评估其是否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职位。如果经过评估,公务员的健康状况不允许其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公务员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公务员生病而辞退。如需辞退,应当依法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