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初,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如下:
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以2023年为例,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9.3万元,因此缴费基数上限为28100元,下限为558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16%
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上限)
个人缴费比例:12%(缴费基数下限)
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以2023年为例,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9.3万元,因此缴费基数上限为28100元,下限为558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9%
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上限)
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请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灵活就业人员还需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