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大队通常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其编制可能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事业编制:在一些地区,综合执法大队可能被定性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事业编制待遇。
2. 行政编制:在有些情况下,综合执法大队也可能属于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则可能拥有行政编制。
3. 聘任制:一些地方的执法大队可能会采用聘任制,工作人员通过合同方式聘用。
具体的编制类型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设置和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编制类型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晋升途径和退休政策等方面。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某一地区综合执法大队的编制类型,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查阅地方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