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是不允许调动工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遵守试用期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离职或者调动工作。试用期是为了考察公务员是否适合所任职务,以及是否具备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如果在试用期内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动工作,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申请审批:公务员本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的原因和理由。
2. 单位意见: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3. 上级审批:将调动申请和单位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4. 组织考察:如果上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动,可能会对公务员进行组织考察。
5. 办理调动手续: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工作应当遵循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因此,如果公务员在试用期内需要调动到其他乡镇,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并得到上级人事部门的批准。在没有得到批准之前,一般是不允许擅自调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