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和聘用这两个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虽然经常一起使用,但它们在含义和用法上有所区别:
1. 录用:
含义:录用通常指的是招聘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根据候选人的面试表现、能力、经验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其工作机会。
过程:录用通常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特点:录用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强调的是对候选人的初步筛选和决定。
2. 聘用:
含义:聘用则是指录用之后,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过程。
过程:聘用通常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特点:聘用是一个确立法律关系的过程,强调的是正式的雇佣关系的建立。
总结来说,录用是招聘过程中的一个决定,而聘用则是录用后的正式雇佣关系的确立。简单来说,录用是“选人”,聘用是“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