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这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平均成绩通常需要达到85分以上,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学院和项目而有所不同。
2. 科研能力:包括已发表的研究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项等。对于学术型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多少和质量是重要的评定标准。
3. 社会实践: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等。这些经历能够体现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工作能力。
4. 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领导力、创新精神等。这些非学术因素在奖学金评定中也占有一定比重。
5. 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具体评定标准可能因年份、学院和专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具体要求:
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学术道德良好。具体要求可能包括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项等。
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良好,科研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学术道德良好。具体要求可能包括平均成绩在85-89分,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较好,科研能力一般,综合素质较好,学术道德良好。具体要求可能包括平均成绩在80-84分,参与科研项目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请以北京师范大学当年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