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中志愿录取规则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平行志愿:东莞市高中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即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具有同等效力。
2. 分数优先:在平行志愿中,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
3. 志愿优先: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志愿序号靠前的考生。
4. 等级优先:在志愿序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级(如文科、理科)靠前的考生。
5. 招生计划:录取时,各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以下是东莞市高中志愿录取的具体规则:
一、志愿填报
1. 志愿数量: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
2. 志愿顺序:考生需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将最想去的学校填在前面。
二、录取程序
1. 平行志愿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 等级优先: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级(如文科、理科)靠前的考生。
3. 招生计划:各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1. 录取时间:录取结果一般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
2. 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官网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东莞市高中志愿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规则请以当年教育局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