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考综合分是由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结合计算得出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文化课成绩:按照考生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进行计算,这三门科目成绩按原始分直接计入综合分。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河北省将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9门科目的等级成绩转换为分数,计入综合分。具体转换方式如下:
A等:90分
B等:80分
C等:70分
D等:60分
3.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不同年份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综合分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
以下是一个示例计算:
假设考生文化课成绩为:语文100分、数学120分、外语1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语文A、数学A、外语A、物理A、化学A、生物A、历史A、地理A、政治A。
则综合分 = (100 + 120 + 11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440 + 810 = 1250分。
这个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