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由公安机关直接向请求单位(即办理证明的机关或企业)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这种办理方式的特点是:
1. 直接性:证明的发放对象是单位,而不是个人。
2. 保密性:个人隐私得到更好的保护,因为证明的发放单位是直接向相关单位提供,而不是直接给个人。
3. 效率性:简化了个人申请和领取证明的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
通常,公对公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
请求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用途。
公安机关核实申请单位的合法性和申请理由。
公安机关在核实无误后,向申请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仅用于申请单位所说明的特定用途。
这种办理方式常见于招聘、招投标、出国留学、移民等场合,需要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