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省考项目人员通常是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的公务员。这类人员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选拔程序,被录用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具体来说,省考项目人员包括:
1.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些事业单位也会通过省考选拔人员,成为该单位的工作人员。
3. 乡镇公务员:在乡镇一级的公务员也会通过省考选拔。
这些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