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视同缴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缴费的核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视同缴费年限:这是指在公务员退休前,其工作年限中,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视同缴费的年限。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在1995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在1995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在1998年之前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
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机关工作,因政策性安置、调动等原因,在199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实际工作年限在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时间。
2. 视同缴费基数:这是指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时,所采用的缴费基数。一般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995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以1995年9月的工资为基数。
1995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在1998年之前参加养老保险的,以1998年1月的工资为基数。
199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实际工作年限在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时间,以实际工作年限的最后一个月份的工资为基数。
3. 视同缴费比例:这是指视同缴费年限中,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995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1995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在1998年之前参加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199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实际工作年限在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视同缴费金额 = 视同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基数 × 视同缴费比例
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