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面发放专利并不一定要求老师挂第一作者。专利的署名通常是根据发明人的贡献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主要发明人:如果某位老师是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即对发明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那么这位老师可能会被署名为第一作者。
2. 团队贡献:在某些情况下,专利的发明可能是一个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时可能有多位发明人,包括教师和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作者的位置可能会根据贡献的大小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决定。
3. 学生贡献:如果专利是由学生独立或与教师合作发明的,且学生的贡献很大,学生也有可能被署名为第一作者。
4. 学校规定:不同的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学校可能鼓励教师担任第一作者,而有的学校可能更加重视学生的贡献。
5. 专利法规定:专利法通常规定了专利的署名规则,包括哪些人可以作为发明人,以及署名的顺序。
是否要求老师挂第一作者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发明人的贡献、学校的具体规定以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中,最好咨询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或专利法的相关规定。